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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 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号:DB11/T 1315-2020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20 20 - 07 - 01 发布 20 20 - 10 - 01 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 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标准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编号: DB11/T 1315 - 20 20 主编部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 20 20 年 10 月 01 日 20 20 北京 前言 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8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 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 [2018]20 号)的要求,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范》 DB11/T 1315 - 2015 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 是 :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节地与室外环境; 5. 节能与能源利用; 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 室内环境质 量; 9. 工程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11/T 825 - 2015 重新构建了节地与室外环境、 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五类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指标体系,取消 “ 住宅建筑 ” 和 “ 公共建筑 ” 的 章节分类。 2. 验收节点 修改 为工程竣工备案前 完成 , 删除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 要 求。 3. 调整验收方法,明确验收 应 与分部、分 项工程质量验收同步进行。 4. 按五类指标体系和专业相结合设置验收记录表,取消专业验收汇总表 , 修 改 “绿色建筑工程总体验收记录表” 。 本规范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管理, 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 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 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