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品质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销售人员品质管理职责 3第三章 主管品质管理 6第四章 新人品质管理 14第五章 业务品质管理 15第六章 附 则 16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的保险营销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加强营销团队的日常管理和基础建设,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运作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管理资源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本办法中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符合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具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A类),向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本办法中所称“津贴”、“奖”、“奖励”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相应的委托代理标准时,公司支付的委托报酬。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级”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规定的委托代理标准时所对应的代理级别。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责”是指达到一定代理级别所应履行的相应职责。本办法中相关用语简称如下:“代理职级”简称为“职级”,“代理职责”简称为“职责”,“代理职级评估和认定”简称为“考评”。第三条 保险营销员品质管理通过对营销员职责履行情况和业务品质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与其委托报酬挂钩的品质系数,从而调整其委托报酬发放标准,以激励营销员更好地开展工作。第四条 保险营销员品质管理包括主管品质管理、新人品质管理和业务品质管理。第五条 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保险销售人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