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恒安标准御守护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规则(个险渠道) 险种代码 期交:CJM 趸交:CJN 投保人年龄 满18 周岁 被保人年龄 (与交费期间有关) 交费期间 趸交 5年交 10年交 15年交 20年交 最大 60周岁 55周岁 50周岁 50周岁 50周岁 最小 满30天 保险期间 终身 交费方式 趸交/5/10/15/20年交 保额限制 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为10万元,且为1,000元整数倍 可搭配的附加险 (详见附加险投保规则) 期交 与主险搭配比例 备注 附加保险费豁免定期寿险(2015) 无 主险投保时同时投保或保全新增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14) 无 附加儿童意外伤害保险(2014)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12) ≤主险保额的1/10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3) ≤主险保额的1/5 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主险保额1/500 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015) 附加老年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5) ≤主险保额 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无 附加守护无忧医疗保险(2019) 无 恒安标准附加定期寿险(E款) 无 趸交 与主险搭配比例 备注 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无 主险投保时同时投保 恒安标准附加定期寿险(E款) 无 保障类型 寿险核保风险 以1倍基本保险保额计入核保寿险风险累计 重疾核保风险 以1.6倍基本保险保额计入核保重疾风险累计 轻症核保风险 中症相关风险计入轻症风险累计,按0.3倍基本保险保额+ 年交保费*(交费期间-1)(中症豁免)计入核保轻症风险累计,单一被保险人最高50万轻症风险累计。 原位癌核保风险 以0.2倍基本保险保额计入核保原位癌风险累计,原位癌总风险保额不超过20万元。 备注 0-6月新生儿须提交儿童保健手册 未成年人投保保额不计算在银保监会规定的未成年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险的限额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