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23.020.20R 01DB22备案号:51632-2016吉林省地方标准DB 22/T 2449—2016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范 Regulation on safety management for transportable pressure vesse 2016-05-31发布2016-07-01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22/T 2449—201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国栋、关连峰、陶国辉、王旭、毛洪军、王广林、宇宏、李福昌、张海涛。I DB22/T 2449—2016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责任及各级人员职责、使用管理、充装与卸载管理、技术档案。本标准适用于具有装卸介质功能,并且参与铁路、公路运输;罐体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 MPa,气瓶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0.2 MPa;罐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450 L,气瓶容积大于或者等于1000 L;充装介质为气体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移动式压力容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TSG R5002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0005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6001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2011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移动式压力容器transportable pressure vessel罐体或者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与行走装置或者框架采用永久性连接组成的运输装置。3.2具有装卸介质功能with the function of loading and unloading medium仅在装置或者场内移动式使用,不参加与铁路、公路运输的压力容器,按照固定压力容器管理。3.3安全管理负责人 safety manager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4使用单位职责及各级人员职责4.1使用单位责任4.1.1按本标准和其他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4.1.2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安全教育、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