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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20.10DB13Z 01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2716.3—2018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废气2018-04-09发布2018-05-09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 2716.3—2018前言DB13/T 2716《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技术规范》共分三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废水;——第3部分:废气。本部分为DB13/T 2716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北银发瑞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若玲、魏东、戴士杰、刘文凯、韩纯亮、石建诗、王登龙、郝园、邢佳枫、赵伟伦、胡庆贺。I DB13/T 2716.3—2018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废气1范围DB13/T2716.3的本部分规定了污染源废气远程执法抽查系统的安装运营维护、使用和违法判定准则以及数据记录与报表。本部分适用于全省污染源废气远程执法抽查系统的监督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HJ/T 47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DB13/T 1643.1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第1部分:安装技术规范3安装运营维护3.1污染源废气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设备组成3.1.1污染源废气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是安装在企业废气排放口的现场端设备,包括用户子系统、控制子系统和气路子系统。3.1.2技术性能要求技术性能要求见表1。表1污染源废气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技术性能要求指标名称要求抽查方式可以实现单瓶混合标气、多瓶不同种类单一标气及多瓶混合标气的组合式抽查。远程操控工作模式应用远程控制软件实现设备启停、抽查控制、参数设置及接收抽查结果等操作。智能仪具有手动和自动两种工作模式。智能仪应支持对污染物的模拟量采集,应具备至少有4个模拟通道,应支持4mA~20mA电流输入或1V~5V电压输入,应达到12位分辨率。数据的模拟量采集数据的数字量采集智能仪可实现污染物实测及折算浓度的数字量采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