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D B 1 2天津市地 方标准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技术规范2 0 1 8 - 0 4 - 16发布2 0 1 8 - 0 6 - 0 1实施DB12/T 3020—2018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左海波、曹利民、石淑珍、王群彦、徐东彬、贾浩然、吕南航、邹杰、鲁建领、耿海路、于加晴、赵建东、顾思思、何培舟、高海龙、盛刚、孙玮、张树杰、郑豆豆、杨晓寒、刘见振、王黎、朱建军、李金蔚、王倩、周兰孙、蔚静婷、于文杰。DB12/T 3020—2018为提高京津冀区域高速公路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区域内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统一京津冀区域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的技术标准及运行规程,指导系统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促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结合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所辖高速公路联网系统的现状及技术发展趋势制定本标准。DB12/T 3020—2018本标准规定了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的总体要求、协同管理平台、信息采集、信息传输和公众出行服务。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新建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用以指导省界邻近范围内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实施、维护及管理。改扩建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可参考本标准。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223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3828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JT/T 4 5 6 高速公路监控系统交通数据库报表格式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D70/2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 D80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TD70/2-01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JTG/TD70/2-02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3术语和定义省级路网中心 provincialhighwaymonitoringcenter由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设立的,负责本省(市 )高速公路路网管理与服务的专门部门。部署于省级路网中心,实现京津冀三地间跨省(市)高速公路网数据交换、日常交通协调管理、突对省界邻近范围内高速公路网整体运行状态有重要影响的重要路段(易拥堵路段、突发事件多发路段、恶劣气象条件频发路段、长下坡路段等)、大型桥梁、长大隧道、互通立交、收费站、治超站、服务区、停车区等高速公路节点和路段。DB12/T 3020—2018由自然灾害、交通运输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高速公路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4.1.1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由协同管理平台构成,其建设实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京津冀发展规划及建设要求。4.1.2协同管理平台宜作为独立系统存在,应与省级路网中心系统进行物理隔离。协同管理平台之间进行省界邻近范围内高速公路网运行信息、日常交通协调管理信息、公众出行服务信息等数据的交互与共享,实现交通突发事件的协同联动和应急处置等。4.1.3省级路网中心系统为协同管理平台提供数据支撑,执行京津冀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的路网协同4.2.1省级路网中心应加强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数据管理和安全管理等,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与信息互联互通。4.2.2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应采用交通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统一的密钥安全认证服务体系对数据交互4.2.3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安全保护体系应符合GB/T22239规定。4.2.4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的传输网络应充分利用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内外各类通信传输资源,按照“公专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网和联网,可通过省界收费站实现三地信息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