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C版)目录第一章 总则 2第二章 组织架构 2第三章 人员招募 3第四章 职级与职责 4第五章 管辖关系与培育关系 5第六章 委托报酬 9第七章 品质管理 16第八章 考核 17第九章 法律责任和解约处理 24第十章 附则 2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的保险营销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符合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具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A类),向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本办法中所称“津贴”、“奖”、“奖励”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相应的委托代理标准时,公司支付的委托报酬。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级”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规定的委托代理标准时所对应的代理级别。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责”是指达到一定代理级别所应履行的相应职责。本办法中相关用语简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