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65.325.2浓香花生油GB/T8615-88Superfine fragrant peanut oil───────────────────────────────────────本标准适用于以纯花生仁为原料,经特种工艺加工制成的商品浓香和对外贸易花生油。1特征指标1.1具有浓香花生油特有的香味和滋味。1.2折光指数(20℃):1.469 5~1.472 01.3比重(20/4℃):0.9110~0.91752质量指标───────────────┬───────────────────项目│指标───────────────┼───────────────────透明度│澄清、透明───────────────┼───────────────────气味、滋味│气味、滋味正常,无异味───────────────┼───────────────────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25.4mm) ≤│Y15 R1.5───────────────┼───────────────────水杂,%≤│0.15───────────────┼───────────────────酸价,mgKOH/g≤│1.0───────────────┼───────────────────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3卫生指标和动植物检疫项目除按国家卫生标准 GB 2716-8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执行外,黄曲霉毒素 B1不得检出。4验收规则4.1扦样、分样方法按 GB 5524-85《植物油脂检验扦样、分样法》执行。4.2质量指标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时,不得采用本标准名称,但可改为其他用油,并符合相应油脂的质量指标。4.3浓香花生油中不得混有其他植物油和矿物油。4.4出口浓香花生油的出厂检验,由工贸双方共同分批扦样检验,出口检验由国家商品检验局或其批准的质检单位负责进行。5检验方法5.1折光指数:按 GB 5527-85《植物油脂检验折光指数测定法》执行。5.2比重:按 GB 5526-85《植物油脂检验比重测定法》执行。5.3透明度:按 GB 5525-85《植物油脂检验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之 1透明 度鉴定执行。5.4气味、滋味:按 GB 5525-85之3气味、滋味鉴定执行。5.5色泽:按 GB 5525-85之2色泽鉴定执行。5.6水杂:水分按 GB 5528-85《植物油脂检验水分及挥发物测定法》执行。杂质按GB 5529-85《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执行。5.7酸价:按 GB 5530-85《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执行。5.8加热试验:按 GB 5531-85《植物油脂检验加热试验》执行。6包装、标签包装容器必须专用、清洁、干燥和密封,符合卫生要求。包装标签按GB 7718-87《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执行。7贮存、运输贮存、运输中要严格分类、严防污染、确保安全。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处。────────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商业部粮油工业局归口。本标准由青岛植物油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瑞云、闵承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1988-01-25批准1988-06-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