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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060B 22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 13/T 1520—2012 绿色食品 粟米生产加工技术规程 2012-04-19发布2012-04-30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13/T 1520—2012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农林科学院谷子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汉章、薄奎勇、任中秋、刘环、王吉利。I DB13/T 1520—2012绿色食品 粟米生产加工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粟米加工需要的基础条件、加工工艺流程及其控制、检验控制与判定、标志、标签与贮运、记录控制、档案管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粟米的生产加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8232粟NY/T 391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 393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394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NY/T 658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NY/T 893绿色食品 粟米NY/T 896绿色食品 产品抽样准则NY/T 1055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准则NY/T 1056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3基础条件3.1厂址选择3.1.1大气环境绿色食品粟米生产加工厂所处的大气环境应符合NY/T 391中4.1的规定,见附录A.1。3.1.2水质条件厂址水源中的各项污染物含量不能达到GB/T 5749中4的规定,见附录A.2。3.1.3地质条件厂址要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地址条件可靠。3.1.4隔离距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