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可搬运的钢质压缩气瓶(一 下简称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用空气呼吸气瓶、灭火器瓶、民用液化气瓶、 车载燃料气瓶、医用和家庭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 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 GB16804-1997 气瓶警示标志 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 安 全[2009]552号 3 职责 3.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 准。 1 3.2 专业分公司组织推进、实施本标准。 3.3 企业根据本标准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 序,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 考核。 3.4 企业 HSE 部门对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 核。 3.5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对实 施程序提出改进建议。 3.6 员工接受培训,执行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管理要求 4.1气瓶检查 4.1.1企业应从具备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 瓶,接受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4.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 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 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 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4.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 GB7144-1999 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 GB16804-1997 的要求。常见 气瓶颜色标识见附录A,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见附录B。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2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气瓶检查清单参见附录C。 4.1.4 企业应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 验周期如下: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每两年检 验一次。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 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4.1.5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 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 验。 4.2气瓶运输与搬运 4.2.1运输气瓶的要求 4.2.1.1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4.2.1.2气瓶必须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 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4.2.1.3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 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三分之二以上。 3 4.2.1.4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 乙炔气瓶。 4.2.1.5 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防 具。 4.2.1.6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4.2.1.7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 运输。 4.2.1.8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 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4.2.2搬运气瓶的要求 4.2.2.1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 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处提升气瓶。 4.2.2.2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 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种情况下可 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4.2.2.3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 1.5m 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 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 4.2.2.4 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 禁溜放。装卸氧气瓶时,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粘有 油脂。 4 4.2.2.5 当提升气瓶时,应使用专用吊篮或装物架。不得使用钢丝绳 或链条吊索。当用起重机吊装气瓶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4.3 气瓶使用 4.3.1 使用气瓶前使用者应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除按4.1.3检 查外,还应检查减压器、流量表、软管、防回火装置是否有泄漏、磨 损及接头松懈等现象,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 能使用。 4.3.2气瓶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如果在通风条件差或狭窄的场 地里使用气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现氧气不足,或危 险气体浓度加大的现象。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强制通风、氧气检测和气 体检测等。 4.3.3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与办公、居住区域保持 10m 以上,气瓶应防止曝晒、雨淋、水浸,环境温度超过 40℃时,应采 取遮阳等措施降温。 4.3.4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 5m 间距,且 距明火10m以外。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 炔气瓶,应避开放射源。 4.3.5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乙炔 气瓶使用前,必须先直立20min后,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 4.3.6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灰尘等。 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 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