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01.140.30 A 13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2146—2014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编制规范 Test report format for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2014-08-28发布 2014-09-28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34/T 2146—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质量协会、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炎、林森、金爱咏、陶小星、刘庚、万文民、殷群。 I DB34/T 2146—2014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编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的术语和定义、报告编制要求、报告结构格式要求、报告 印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境内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设置、依法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 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的编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检验报告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据标准、技术规范、抽查方案/细则等有效文件对某种规格型号的产品进行部 分项目或全部项目检验,将得出的检测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并做出合格与否判定后,出具的书面 (或其它形式)的证明文件。 3.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 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本规范所称监督抽查分为:省级监督抽查、市(县)级监督抽查、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省(市、县) 级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整改后的复查检验等。 4报告编制要求 4.1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检验机构在承担监督抽查任务时,应按本标准的规定编制检验报告,检 验报告采用统一格式。格式见附件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