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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01 A 12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2157—2014 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规范 The rules for the highway toll station 2015-02-11发布 2015-03-15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13/T 2157—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交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衡水市交通运输局、石家 庄飞马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玉祥、赵朋、贾浩然、贾世东、孙素云、史永记、马改敬、马克岩、李明。 I DB13/T 2157—2014 引言 为加强收费站规范化管理,提高收费站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制定本规范。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我国高速公路里程不断的增加。根据2013年6月国家发改委披露,我国 高速公路总里程目前已达9.6万公里,位居世界前列。随着河北省张石高速公路、承秦高速公路、张涿 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大广高速公路白洋淀支线的建成通车,河北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突破5000公里, 达到5069公里,位居全国第三。 高速公路收费站作为高速公路服务社会的起点和终点,是高速公路对外的直接窗口,代表着整个高 速公路的形象。其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高速公路的对外形象。建立品牌和文化、提升窗口服 务形象、提高服务质量逐渐成为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提升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战略途径。对于我省高速 公路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收费服务行为,实现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 过程程序化,全面提高我省高速公路收费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我省高速公路运营收费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II DB13/T 2157—2014 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基础设施、人员、收费服务、便民服务、 应急与安全保障、服务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l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 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 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T 16311-2009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 24973-2010收费用电动栏杆 GB/T 24974-2010收费用手动栏杆 JT/T 367-1997公路照明技术条件 JT/T 422-2000公路收费亭 JT/T 602-2004公路收费车道控制机 JTG D80-2006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 3基本要求 3.1高速公路收费站应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按规定做好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取及管理工作。 3.2高速公路收费站应以安全、快捷、文明为目标,为司乘人员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3.3高速公路收费站应为司乘人员提供规范的服务和环境。 4基础设施 4.1收费广场 4.1.1收费广场应符合JTG D80-2006中7.4.6(1)的规定。 4.1.2收费广场应干净整洁,无污迹、杂物等,广场内绿化应定期修剪。 4.1.3收费广场应设置公告牌,上道公告牌应设有“收费标准公告牌”、“绿通政策公告牌”、“计 重收费公告牌”;下道公告牌应设有“收费标准公告牌”、“绿通政策公告牌”、“计重收费公告牌” “特殊车辆处理公告牌”、“收费站公示栏”。有条件的收费广场可提供区域交通图、旅游景点线路图。 4.1.4利用可变信息标志提供必要的路况信息及提醒服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