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问鼎国寿企业家的任督二脉!慎点! (本文内容为收展,营销系列亦可借鉴)
培育是国寿企业家们迈向未来的一个举动,做大做强从培育开始,从一家分店的开启进入裂变模式,收割式的实现收入倍增。如果把组经理的直辖组经营比喻为一家直营店,培育即为各个分店,以此形容收展主管各职级的最低配置: 1名组经理拥有1家直营店;(1家店)
1名高级组经理拥有1家直营店+1家分店;(2家店)
1名部经理拥有1家直营店+3家分店;(4家店) 纵观来看,其实你会发现团队发展在基本法规划中是是以组为基本单位,成倍式增长,所以我开篇说“培育是一切的开始,是迈向未来的第一步!” 1名高级部经理拥有1家直营店+7家分店(8家店)
1名资深部经理拥有1家直营店+11家分店(12家店)
1名区域总监拥有1家直营店+15家分店(16家店)
1名高级区域总监拥有1家直营店+31家分店(32家店) 主管们的担忧?(平级培育)
1、能否承受分店开启时造成直辖组利益下降?
2、新店带走一批直辖组人力,能否承受更大的考核压力? 以下为大家带走两大担忧。(以培育组为例) 1、培育组津贴:
请看基本法第八十四条:
①各级组经理直辖组人员晋升为组经理时,自晋升之月起,每月按晋升的组经理直辖组FYC的比例计发直接培育组津贴;②各级组经理直接培育的组经理直辖组人员晋升为组经理时,自晋升之月起,每月按晋升的组经理直辖组FYC的比例计发间接培育组津贴。 第一大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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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津贴比例如下表: 分析:我们都知道组经理的直辖组津贴是根据直辖组成员的FYC总和去确定计提比例的,而直辖组FYC在3.2万以下的津贴比例只有12%,还低于第一年直接培育组津贴比例13%,而这13%是不看FYC多少,一年内每个月均以13%计提,从这点来看培育有可能为你创造更高价值的收益! 除此之外,且看基本法当中职务津贴后非常不起眼的一小段文字:
组经理直接培育新的收展组时,6个月内直辖组业绩责任额达成80%,当月新单业绩得分按100分计算;否则按80分计算。 上段文字的意思是若你是A,直接培育一个组B,A直辖组只要达成80%的业绩责任额即可按拿到一半的职务津贴(业绩责任额日常考核分权重为50%),即使A直辖组0FYC,那么也会保底拿到25%的职务津贴,这简直是抢劫!!意味着一名金质组若培育了一名组,那即使接下来他的整个直辖组6个月都不干活,这名主管最少能拿到450元的职务津贴。
所以,第一大担忧迎刃而解...... 第二大担忧? 考核问题?其实更不是太大的困扰,因为在维持考核方面可是有1年的回算的!
且看基本法第二十九条:培育回算! 各级收展主管的团队中分离出新的团队时,被培育团队的业绩、人力、架构指标可以回算给培育人用于职级维持考核计算,被培育人为组经理的,其直辖组人力、业绩可回算给培育人用于直辖组业绩、人力计算,回算4个考核季,第1、2个考核季回算100%,第3、4个考核季回算40%。 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我培育一个新组,上半年考核时,下面的组的业绩和人力等同于还在我的直辖组当中,供我考核业绩和有效人力,下半年考核时,下面的组的业绩和人力按实际*40%回算给我,非整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一年的时间足够让你再度搭建起直辖组!在收展基本法当中,即引导你从普通的高级组经理发展到银质高组、金质高组,然后再度走上培育路,迈向部经理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