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条款责任免除说明 险种全称:附加金色阳光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单号码: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1-8项情形之一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重大疾病或青少年特定 疾病的,或在第9项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重大疾病或青少年特 定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但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被保险人因其发生上述第1-8项情形或在第9项期间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或青 少年特定疾病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销售人员声明: 本人已向投保人充分说明本条款责任免除内容。 销售人员/银行网点销售人员签字: 日期: 投保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责任免除内容。 投保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