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卓越·成长计划”新人扶持方案
一、方案执行期间:2014年10月26日到2015年6月30日
二、方案奖励对象:以试用职级入司的业务人员
三、方案内容
方案执行期间入司的新人,可享受18个月的训练津贴,具体参见下表:
时间
A类《基本法》
B类《基本法》
C类《基本法》
条件(FYC)
津贴
条件(FYC)
津贴
条件(FYC)
津贴
第1~18月
0~500
0
0~400
0
0~300
0
500~1000
300
400~800
250
300~650
200
1000~1500
1000
800~1200
800
650~1000
650
1500~3000
1500
1200~2500
1200
1000~2000
1000
3000~
2500
2500~
2000
2000~
1500
四、方案实施细则
1、本方案中“新人”定义同《基本法》(2009版);
2、本方案执行期间在职且入司18个月内的新人都可享受该方案,方案从2014年11月佣金开始实施(2014年12月20日发放11月佣金),降级试用业务人员按打折前FYC来核算;
3、根据《关于下发离职业务人员重新入司方案的通知》,以试用职级二次入司的业务人员可享受本方案,但本方案实施后离职的业务人员再入司不得享受本方案;
4、本方案兑现时业务人员没有职级要求;
5、本方案与《基本法》(2009版)中的新人训练津贴不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