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第 1 页,共 6 页 吉祥人寿祥和金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在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吉祥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险种特色: 交费清晰,期限明确 满期给付,安全稳健 保单贷款,资金灵活 红利分配,累积生息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分红型产品,
其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红利分配是 不确定的。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第 2 页,共 6 页 (一)产品基本特征
(1)保单利益与保险责任 1)保证利益:包括以下保险责任及退保金。 类别 项目 内容 保险 责任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时的到达年龄
未满18周岁,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 之日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
的现金价值。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我们按本合同已交纳 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到达年龄对应的身故保险金给付比
例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到达年龄对应的身故保险金给付比例如下表: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到达年龄 身故保险金给付比例 18周岁-40周岁
160% 41周岁-60周岁 140% 61周岁以上 120% 满期生存保险 金 如果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 退保 金 犹豫期内退保 您在签收合同的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如果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 我们将在扣除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
所交纳的保险费。 犹豫期后退保 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且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合同,我们自收到 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 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2)非保证利益 非保 证利 益 当年度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
,但合同 效力中止期间不分配红利。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 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我
们每年会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累积红利 若您在投保时选择累积生息的红利领取方式,则每年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 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
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累积红利。 (2)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
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除外; 。。。。。。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