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终 身 寿 险 个险产品体系(一) 个险产品体系(二) 目 录 一、产品开发背景 二、产品形态介绍 三、产品销售建议 财富传承——传统的伟大之爱 所谓家庭幸福,无外乎承欢膝下、望子成龙、琴瑟和谐、亲戚和睦……然而,这些说来简单,却离不开悉心经营。尤其在家族财富的传承与分配上,三亲六眷、白叟黄童,每一位家族成员都有着不同的财富需求,都希望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获得家族财富的支持。 家族财富管理的关键正在于此——让每一份爱与责任,都变成实实在在的安心与幸福。 产品开发背景 孩子不能复制本人的创富技能 确保孩子未来基本富裕的生活 防止孩子过早拥有财富而败家 虽然给孩子钱,但控制权在手 专属孩子的钱,不因婚姻而变 合理财富规划,未来定向传承 终身寿险进行资产传承的好处 确定目标实现,确定财富延续,确定能给对人,确定呵护自己,确定财富增长 产品开发背景 终身寿险不仅仅是富人的标配 需求点:锁定目标、提升杠杆 有家有爱有责任 需求点:保值增值、安全传承 有权有势有想法 盛世鸿福 百年传禧 高收入人群喜欢私人定制、喜欢自由规划 锁定:累计缴费≥100万或保额≥100万 产品开发背景 目 录 一、产品开发背景 二、产品形态介绍 三、产品销售建议 二、产品介绍—盛世鸿福终身寿险 产品形态 二、产品介绍—盛世鸿福终身寿险 1.保单年度保险金额 本合同首个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额;从第2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保险金额按上一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的3.6%年复利递增,即: 本保单年度保险金额=上一保单年度保险金额×(1+3.6%) 3.6% 二、产品介绍—盛世鸿福终身寿险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8周岁前)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前(不含当日)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下列两者的较大者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二、产品介绍—盛世鸿福终身寿险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8周岁后) (1)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以后,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前(不含当日)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下列两者的较大者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