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合同编号:(2019)NO.快递物流(速递)服务合同
速递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际国内物流(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本合同包括:
1 本合同文本
2 附件一:快件寄递安全责任状
3 附件二:快递资费表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服务区域:乙方在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乙方,如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无法按时送达目的地的,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确认正确的送货地址后,将物品完好的送达目的地,因此产生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2.2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详情见附件二 快件寄递安全责任状)。
2.3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4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3.2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3.3将甲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3.4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3.5如果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3.6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3.7如遇需转寄EMS情况的,接收货物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转寄;
3.8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3.9为甲方免费提供与发件数量相等的运输面单、信封、热敏纸、塑料包装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