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会议题之结论 一、活用生產用地,穩定水電供應 (一)活用生產用地-1 縮短都市計畫法中相關都市計畫區域通盤檢討之時限,將朝追求時效、符合時宜的目標辦理。 針對因建築法令變更所造成禁建或開發意願降低之原可建築土地,研擬補救措施,請內政部在六個月內檢討。 經濟部工業局應於三個月內研議整套方案,提出放寬工業區土地使用限制、彈性調整工業區土地售價、擴大出租及允許作價投資等措施;至於針對部分滯銷中且具發展潛力之工業區,應按政府財政能力及市場需要,分年編列預算取得地權,使其能比照科學園區模式、以具有市場競爭力之價格出租予廠商,並在租售的規定上採取最有彈性的作法。 一、活用生產用地,穩定水電供應 (一)活用生產用地-2 三個月內修訂相關法規,將北、高兩市及各縣市都市計畫內之工業用地,及工業區土地使用類別檢討放寬一般商業用途,促進土地有效運用。 促進獎勵民間投資意願,活絡國有土地有效利用開發,放寬公有土地處置之程序及限制。 針對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及目前由中央管理之工業區土地成立專責管理機關,統一政策規劃管理,並賦予相關證照核發之權責,有效縮短興辦工業人設廠時程。 修正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有關工業用地使用管理之相關規定,以促進工商產業發展。 依森林法相關規定,檢討保安用地,以利土地之釋出。 …… 中国最庞大的数据库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