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惩治犯罪,维护公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公司的稳定,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保障公司各项生产任务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全司人员的自身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为公司的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
2、负责做好公司内部的治安预防工作,组织指导所属单位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公司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
3、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做好政治调研工作,及时掌握公司内外各种信息,主动提出建议,当好公司领导参谋,确保公司内部政治稳定。
4、负责查处公司一般治安、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5、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组织指导基层单位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做好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和管理,检查火情隐患,适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做好义务消防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对公司保卫的领导,治安执勤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
7、做好有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的教育、监改工作。
8、负责维护公司生产、生活秩序,严格管理机动车辆,确保安全。
9、负责要害部位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要害档案,定期审核要害部位的人员、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要害安全。
10、履行公司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定期召开治保会议,通报公司治安情况,指导干部职工治保组织工作,执行一票否决制。
11、负责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检查治安责任书落实情况,年底对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总结,评比表意见。
12、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司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3、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定因素及时汇报,妥善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事调解工作。
14、完成党委、领导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