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留学移民咨询师》职业标准 (试运行)
一. 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留学移民咨询师
1.2 职业定义
综合运用教育、经济和法律等相关知识,采用咨询和中介服务的方法,遵照留学移民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前往国的签证要求和院校的入学要求,帮助客户获得入学申请与留学签证;或帮助客户获得移民签证,实现出国留学或移民目标的专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留学移民咨询师(职业资格四级)、留学移民咨询师(职业资格三级)、留学移民咨询师(职业资格二级)、留学移民咨询师(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大专毕业。
1.7 鉴定要求
1.7.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 申报条件(以下申报条件仅限于试运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留学移民咨询师》(三级)职业: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留学移民咨询师》(二级)职业: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者 ;
2、持有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上岗证书满2年者。
1.7.3鉴定方式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务操作鉴定两项内容,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务操作鉴定采用口试与笔试相结合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实务操作鉴定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务操作鉴定时间为60分钟。
1.7.4鉴定场所设备
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口试须配置录音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