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制度文件
灯塔永富网络部费用管理规定
2016年月日起生效
文件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次日期
2016.1
日期
日期
共页
第页
费用管理
市内交通费
销售经理:实报实销
业务主管:150元/月
业务员:100元/月
出差费用
长途交通费
交通工具:火车——按硬座标准报销,旅行时间8小时以上可以乘坐硬卧
长途汽车——实报实销
飞机——经营销总监或以上主管批准,报销经济舱机票
出差费
销售经理:住宿标准300元/天;差旅津贴50元/天
业务主管:费用包干,按150元/天标准报销
业务员:费用包干,按100元/天标准报销
业务招待费
销售经理:2,000元/月,由销售总监审核报销
业务主管:500元/月,由销售经理审核报销
手机费
销售经理:1,200元/月;
业务主管:500元/月;
业务员:300元/月;
文秘:50元/月
在额度内实报实销,不足部分不予补贴
四、礼品费
销售经理:5000元/年,由销售总监审核报销
办公费
电话费:遵照公司规定执行,严禁使用公司电话联系私人事务;话费超额时由主管经理负责追究原因,若超支是因为个人原因造成,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本部每月办公电话额度为600元,派驻网点每月办公电话费额度为300元。
办公用品:办公用品按公司规定领用,异地办公用品采购必须经主管批准。本部办公用品每月额度为100元,派驻网点办公用品每月额度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