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目的
1.1为了保证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区域(包括临安福斯特热融网胶有限公司),苏州福斯特有限公司可参照执行。
3、职责
3.1EHS部负责本制度的归口管理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3.2公司各有关部门(车间)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3.3公司办(门卫)负责对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或发放安全须知,引导外来人员到接待地点或通知接待人员到门卫接洽。
3.4接待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厂区进行安全教育,EHS部负责提供教育(培训)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或提供安全教育(培训)师资。
4、工作程序
4.1术语
4.1.1外来参观人员:到公司生产区参观考察,不在生产区逗留的人员。
4.1.2外来培训人员:在公司时间三天及以上,需安排到具体的生产岗位跟班学习的人员。
4.1.3外来临时施工人员:到本公司从事短期施工作业的外协人员。
4.1.4外来经常性施工人员:长期与公司进行施工业务合作,且常住公司进行施工作业的外协人员。
4.2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管理
4.2.1公司办负责外来参观人员的接待工作,让外来人员认真阅读《外来人员安全告知书》,要求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
4.2.2进入厂区前,接待部门要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须知专题教育,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劝其退出生产区,终止参观接待。
4.2.3对外来参观人员在生产区内参观,必须填写《来访人员参观(检查)审批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接待部门指派专人负责陪同、监护,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生产区内活动。
4.2.4外来参观人员不得动用岗位上的设备、工具、开关、阀门等生产设施。
4.2.5外来参观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生产区域或重要办公区域照相、摄像。
4.3外来培训人员安全管理
4.3.1外来培训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入厂前(公司级)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出公司,EHS部负责配合、监督。接收部门(车间)须组织车间级培训后才能将人员安排到班组,所在班组经组织岗位培训后才能将人员安排到岗位,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管。
4.3.2接受部门负责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本部门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特点、禁火要求、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劳动纪律等培训。
4.3.3班组负责对岗位安全特性、在岗位期间的安全监护、应急对策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培训。
4.3.4外来培训人员在岗位上未经允许不得动用岗位上的开关、阀门等生产设施。
4.3.5外来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相关要求,不得串岗、睡岗以及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4.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4.4.1临时外协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4.4.1.1接待部门对临时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经安全应知确认(签字)后发放“临时施工出入证”。
4.4.1.2接待部门协助施工人员到EHS部申请《外来施工安全许可证》并登记所带工具和设备,根据许可内容批准施工许可。
4.4.1.3临时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施工出入证”和《外来施工安全许可证》由接待部门引入施工现场。
4.4.1.4需进入生产车间进行施工的项目,接待部门应与施工项目所在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车间负责人或车间指定的责任人在《外来施工安全许可证》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作业,施工项目所在车间应指定专人监护。
4.4.1.5项目完成后,项目所在车间进行验收并通知接待部门复验,确认施工项目完成并符合要求、施工过程影响的安全设施恢复正常后,三方签字,由接待部门引导离开。
4.4.2经常性外协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4.4.2.1经常性外协施工队伍由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必须与协作单位(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来公司施工人员应有协作单位证明,要求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
4.4.2.2施工(作业)人员按公司规定由签约部门经验证后,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EHS部负责监考)办理“外协人员入厂证”,施工人员凭“外协人员入厂证”出入公司大门和生产区施工(作业)指定位置。
4.4.2.3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动火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制度》、《登高管理制度》、《外来人员安全告知书》、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特点、作业注意事项、需要办理的安全证、办理程序和基本要求等。
4.4.2.4进入生产区域施工时,如涉及安全作业证的,施工管理部门必须组织办理有关施工安全作业证,经施工项目所在区域负责人或指定责任人签字并明确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后方可允许施工。每个项目完成后,施工项目所在区域负责人应组织初步验收,并确认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后,通知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
4.4.2.5。土建、厂房修理类施工队伍由技改办负责管理,卫生、废旧物资处理等由公司办负责管理,其他外协队伍由相关部门提出要求报公司批准。
4.4.3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制度,公司各级人员应加强对进入所辖区域的外来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无证人员或不符合公司有关制度要求的人员进入所辖区域,有权制止外来人员从事与施工内容无关的行为。
4.4.4公司接待部门负责协调外来施工人员与施工项目所在部门(车间)的衔接。
4.4.5施工项目所在部门负责外来施工有关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现场监护与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安全环保部按有关作业证的审批权限,负责审批和监督,发现违规应即时纠正。
4.4.6外来施工人员作业期间的个体防护和劳动保护,由外协管理部门与外协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时明确。
4.4.7外来施工人员作业期间的用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由公司电工班安排专人接线,其他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和要求应在“安全协议”中明确。
5、相关文件
5.1QSP-QA-423《文件控制程序》
5.2QSP-HR-620《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5.3《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5.4《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5.5《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5.6《来宾安全告知书》
6、记录
6.1《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2《来访人员参观审批单
6.3《外来施工安全许可证》
6.4《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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