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知识、分类及标志
第一节 概念和分类原则
一、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污染环境的均属危险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
险化学品目前常见并用途较广的约有数千种,其性质各不相同,每一种危险化学品往往具有多种危险性,但是在多种危险性中,必有一种主要的即对人类危害最大的危险性。因此在对危险化学品分类时,掌握"择重归类"的原则,即根据该化学品的主要危险性来进行分类。
三、危险化学品分类
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86年、1990年先后发布了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1986)及《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8—1990),根据运输的危险性将危险货物分为九类,并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
第1类 爆炸品;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第8类 腐蚀品;
第9类 杂类。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发布了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l3690—1992),按主要危险特性把危险化学品分为八类,并规定了常 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二十七种(主标志十六种,副标志十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