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法律事务办理制度
总则
诉讼法律事务
非诉讼法律事务
罚则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的办理程序,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合约部是公司处理法律事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处理
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以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本制度所称的法律事务包括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和仲
裁活动。
合约部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应当以公司利益为重,通
过对具体法律事务的处理,维护公司合法的、最大限度的利益。
合约部办理法律事务时应当依据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并参照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
诉讼法律事务
第六条诉讼法律事务是指发生争议并提请人民法院进行裁判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起诉、应诉、收集证据、参加庭审、上诉、申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等环节。
第七条合约部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处理诉讼法律事务,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对可能或者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应当及时告知合约部,并提供书面案情介绍、诉讼文书和必要的证据材料。
第九条各部门提供的案情介绍应当全面、具体、真实,主要包括对方的基本情况、双方争议的缘起、焦点和对方要求以及部门意见等。
第十条各部门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全面,主要包括合同原件、相关的协议原件及双方往来信函文件、传真、鉴定结论及证人证言等。
第十一条合约部根据案情和证据材料,提出初步法律意见,然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或者总经理审定。
第十二条合约部应依领导批示意见具体办理,并及时采取起诉、应诉、收集证据、证据保全、诉前保全、先予执行等法律措施。
第十三条案件诉讼过程中,合约部要针对案件事实,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提供初步法律意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决定,合约部依此决定进行诉讼。
第十四条涉诉部门应当针对案情的发展、变化,根据合约部的要求,及时提供案件诉讼中所涉及的专业性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和相关说明材料。
第十五条根据案情和诉讼的需要,合约部可以召开案件协调会,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共同讨论,研究对策。情况较复杂的,涉诉部门应指派相关人员协同合约部共同参加诉讼。
第十六条合约部在处理诉讼法律事务时,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和法院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第十七条合约部和相关部门对涉诉案件的案情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和无关人员谈论案情,更不得泄露案情。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内容予以保密,不得泄漏。
第十八条诉讼过程中,根据案情进展情况,对于可能发生的诉讼风险和不利情况,合约部应及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并依领导指示处理。
第十九条仲裁案件的处理程序参照本章的规定办理。
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十九条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涉及的诸如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审查、调研、谈判、纠纷的调处等不需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的法律事务。
第二十条合约部审查、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对于重要合同和重大事项,根据公司领导指示或依相关部门的要求,合约部应当参加有关的调研、谈判以及合同拟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