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项目名称:祖鲁洪年处理5万吨铜矿选矿厂新建项目
承办单位:温泉县玉友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原则及范围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国家计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6)国家计委计办投资[2002]15号《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7)《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J/T22810-97
(8)《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程》
(9)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
(10)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划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
(1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令
(13)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6]109号)
(14)新疆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15)新疆省经委《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的发展纲要》
(16)《新疆省矿产资源规划》
(17)新疆省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2.编制原则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到生产技术先进,工艺流程科学,设备选型合理,主要生产项目和公用附属设施协调,总布置符合工艺要求和安全消防规范。
项目的供电、供水、供汽、通讯、采暖等按有关规范和要求办理。同时以满足需要为原则,重视环境保护、安全消防及绿化等。
对项目的经济评价,按现行经济政策和财税制度进行评估,做到既符合政策,又符合实际。
3.编制范围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建设内容、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方案、节能环保、消防安全、项目实施进度、投资及财务评价等进行全面的经济论证。
1.3、项目概况
1.3.1、拟建地点
新疆省博州温泉县查干屯格祖鲁洪村
1.3.2、建设规模
根据目前本公司资源的开采能力,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处理5万吨选矿厂。该选矿厂以重选铜矿为主,钨精矿为辅。
1.3.3、产品方案
根据开采的铜、钨的品位和本省同类企业的标准,选矿率按85%计算。由于没有矿石含量的具体分析数据,本项目要求矿石金属含量必须在4%以上。本报告选用铜含量2.13%、钨含量1.5%的典型矿石分析数据为测算依据。
经过选矿后,年可生产铜金属量188吨;钨金属量109.5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