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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章):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4年8月6日
目 录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报价汇总表
施工组织设计
辅助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表
企业信誉和业绩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承诺书
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南京华恒输变电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金陵燃机三期-西渡220/110kv送电线路工程(一标电厂侧)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工程规定、技术条件、招标工程量、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最终报价人民币(大写) 详见线路基础投标工程报价表的总价(不含甲供材),按明确的工程量发包承包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开工后40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自报质量等级为优良
4、如果我单位中标,将按照规定保证承担责任。
5.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7、我单位保证:本工程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并派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将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作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
8、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本工程不转包、不分包。
9、我单位保证:在投标文件中已经附有安全、质量相应有效施工措施材料。施工中一经发现、查实,有违反投标文件规定将无条件接受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10、我单位保证:如果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出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或者招标人不能接受有条件的,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将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作不合格投标或者废标处理。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2012年8月 6日
投 标 承 诺 书 附 表
序 号
项 目
内 容工期
40(天)延误工期赔偿费金额
元/天延误工期赔偿费限额
1、合同价格的 %
2、 元赶工措施费
合同价格的 %提前竣工费
合同价格的 %自报质量等级
优良达到自报质量等级优良或优良以上的质量奖
1、合同价格的 %
2、 元/M2达不到自报质量等级的赔偿金
1、合同价格的 %
2、 元/M2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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