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目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收征管
一般纳税人的核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纳税申报表
为什么要改革营业税? 让利于民、刺激经济增长、涵养税源。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刺激经济增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
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 营业税、增值税征税范围 有形不动产 应税货物(有形动产) 增值税 营业税 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 应税服务(生产性服务业) 应税服务(生活性服务业) 不动产(房屋) 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怎么改革营业税 将生产性服务业中的“交通运输业”和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由原来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新增6%和11%两档税率,此为过渡性安排,今后根据改革的需要适时简并税率档次。
作为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营业税属于地方税,试点期间,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线路图”即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文件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
发文日:2011.11.16
实施日期: 2012.1.1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文件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1〕111号)
发文日2011.11.16实施日期: 2012.1.1
“一个办法二个试点规定”
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文件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6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4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7号 )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文件四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使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执行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1]132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的建议》(讨论稿)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如何更好的理解营业税改增值税? 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
试点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与非试点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一. 纳税人
二. 扣缴义务人
三. 征税范围
四. 税率 和征收率
五. 纳税义务时间
六. 计税方法
七. 销售额的确定
八.纳税地点
九.纳税期限
十. 起征点
十一.税收减免
十二.税收征管 一、纳税人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纳税人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要点:
境内
提供应税服务
个人 一、纳税人 具体包括以下三类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体工商户
其他个人
一、纳税人---试点纳税人 试点纳税人,是指经国家批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内,按照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非试点纳税人包括两类
(1)经国家批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内,不按照按照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2)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 一、纳税人---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 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
承包人包括: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
发包人包括: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1、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
2、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