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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china* 广州地铁人力资源规划报告 汉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reation Date:2011-02-15 11:18:35
Ver:1.0Michael Yang 目录 1、项目背景、目的
2、方法论介绍
3、2011 -2015 人力资源规划
4、2011 -2015 人力补充和转移规划
5、附录
项目背景、目的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 是广州市政府属下的大型国有企业,负责建设及运营管理广州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至2010年末,完成线网建设投资922亿元,建成开通9条线路共236公里,日均客运300万人次。现有员工总人数约14000人。公司同时经营以地铁相关资源开发为主的多元化产业,业务范围涵盖城市轨道交通设计、建设与运营,房地产、广告、通讯,物业经营、旅业,以及咨询等。
2011 -2015 广州地铁规划完成投资1690.52亿元,新建成开通239.6公里地铁线。广州地铁人力资源管理遇到了历史性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配合实现2011 – 2015的广州地铁战略规划,广州地铁与汉得公司开展合作:
对广州地铁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行诊断和分析,明确未来人力资源工作的方向
进行人力资源规划,科学支持业务发展
科学布署未来人力资源重点工作,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益 项目背景、目的 目前进行的是第二步骤
对广州地铁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行诊断和分析,明确未来人力资源工作的方向
进行人力资源规划,科学支持业务发展
科学布署未来人力资源重点工作,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益 核心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 企业文化 组织和人才管理 薪酬福利管理 人 力 资 源 战 略 组织能力分析 人力资源管控模式 人力资源现状诊断 企业战略 人力资源规划 招聘 培训 绩效 人事 考勤 组织 调配 薪酬 优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 共享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先进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 项目总体框架 人力资源规划的意义 人力资源规划定义:
企业从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出发,根据其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预测企业未来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以及为满足这种需要所提供人力资源的活动过程。
人力资源规划的目的:
使广州地铁得到和保持一定数量具备特定技能、知识结构和能力的人员,满足2011 – 2015业务发展的需求,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
能够预测广州地铁的企业组织中潜在的人员过剩或人力不足情况,即使采取措施;
为广州地铁建设一支训练有素,运作灵活的劳动力队伍,增强企业适应未知环境的能力;
减少广州地铁在关键技术环节对外部招聘的依赖性。
人力资源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 基于广州地铁的特点,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存在以下主要挑战:
业务高速发展,业务战略不断调整,从而对人力资源的要求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
业务模式和组织架构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对人员的配置要求也会不断发生变化
直接作业数据的记录经历从不完善、不严谨走向不断完善和严谨的过程,与客观事实存在一定的误差
针对这些挑战,我们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工作时参考如下原则:
人力资源规划基于目前所知的最新战略和业务规划,包括现有组织架构和业务模式
所有收集的数据信息截至到2010年12月31日
人员数量配置预测完全基于现有直接主营作业记录所求得,存在因主营作业记录的客观误差导致的偏差,需各直接作业部门领导进行经验性调整
人员规划的结果需进行动态维护,定期依据业务和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 目录 1、项目背景、目的
2、方法论介绍
3、2011 -2015 人力资源规划
4、2011 -2015 人力补充和转移规划
5、附录
方法论介绍 1、方法论概述
2、计算机模型法 M/M/C/∞/∞ 模型
3、劳动时间分析法
4、比率分析法
5、相关与回归分析法
方法论介绍 随着广州地铁系统日益复杂,各岗位、工种的专业跨度日益增大,其作业模式更加多样。如今面临高速业务发展的需求,传统的仅凭借经验或者简单相关预测就决定增加人员数量来满足企业业务需求的做法,已经难以满足形势的需要。未经过科学决策而只是一味地增加人员的数量,不仅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还会降低人员效率,进而危害广州地铁的企业利益。同样,如果人员的数量达不到任务的要求,任务将无法如期完成,也可能带来很大的损失。
因此,采用相对科学的方法合理确定企业人员的数量需求显得尤其重要。
方法论介绍 – 人员分类 职能类人员 :
人事、财务、行政等职能部门人员(包括这些部门的管理人员)、文员;建设事业部、房产事业部、资源事业部的所有人员都归为此类
专业技术人员:
为直接改善“主营作业”提供技术能力服务的人员,本身不直接参加“主营作业”。例如:技术研究员
直接作业人员:
直接参与“主营作业”的工作人员,包括一些具有管理职能的班组长、具有专业技术的作业人员、项目经理等
直接作业管理人员:
管理“直接作业人员”的管理者,本身不直接参与“主营作业”
党政工团人员:
非兼职的党政工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