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0目的:
为加强质量控制,增强全体员工质量意识与成本意识,提升产品的质量水平,减少返工返修与客户投诉,并能够积极参与质量事故改善,确保质量事故责任得到落实,促进公司产品的品质持续改善与不断提升,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与公司形象和声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造成公司成本损失的质量事故的处理。
3.0定义:
3.1质量事故:因品质异常而造成的客户投诉与抱怨、取消订单、客户流失、客户索赔、打折降价、退货、产品报废、材料报废、返工、返修、影响下工序生产、延迟交货,给客户免费补数的事件均属于质量事故,质量事故按照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①轻微品质异常,②一般品质异常③重大品质事故④特大品质事故
3.1.1轻微品质异常: 产品在质量活动运行中发生品质异常,数量不超过生产数量的10%。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品质问题。
3.1.2一般品质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品质问题;不良率大于10%,(返工数量大于生产数量10%以上;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2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品质问题
3.1.3重大品质事故: A.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B.客人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10件/批次)。C.产品报废(报废金额大于5000元)。D.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延误交期
3.1.4特大品质事故: 因品质问题而被客户取消订单或供应商资格。
3.2 赔偿:公司员工因其自身因素的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质量事故,使公司直接在经济上蒙受成本损失,如:材料损耗、人工费、电费、机器折旧、管理成本、滞运费、重复运费、客户罚款等费用。
3.3 问责:员工因违反公司和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造成各类质量事故导致公司经济成本损失的,依照相关作业、流程及制度进行究责乐捐。处罚收回的费用列入员工福利基金。
4.0职责:质量事故与质量成本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所有与质量职能有关的部门和人员;
4.1品管部:负责质量事故发生后的成因分析与查找,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评审质量事故的承担责任单位或个人, 并上报责任承担划分比例方案给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给总经理批准)
4.2其它部门:配合品质部门查找成因及内部原因的分析、调查、改善措施方案落实、跟踪,并按照相关部门评审后最终分析的成因及划分的责任比例,勇于承担责任,组织好本部门各岗位人员认真学习,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少犯错误;
4.3总经理负责: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相关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可以重新裁定责任归属比例及赔偿,乐捐金额比重。
4.4 人事行政部:负责对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所发生投诉的调查、复核;赔偿、奖惩结果的公布及存档。
4.5 财务部:负责提报质量事故成本损失的金额和赔偿金额的扣缴。
5.0责任划分
5.1各生产车间小组必须对所备料,白身加工,总装,涂装,包装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5.2品管部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5.3工程技术部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标准的正确性负责。
5.4PMC部人员应对产品的搬运、仓储的物料及成品保存品质负责,及生产指令准确确性负责。
5.5生产部副总负有品质监督权,各单位负责人负有品质监督责任。
5.6采购部对所采购物料品质,数量准确性负责。
5.7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稽核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议讨论并报总经理裁决。
6.0赔偿,乐捐实施细则
6.1采购物料赔偿细则,公司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物料进行来料检验,出现不合格,有以下情况之一,须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6.1.1需进行来料选别或加工:当生产急需,由生产派人员进行来料选别或加工时,由PMC部门统计出挑选或加工物料的工时损耗,由供应商承担(须征求供应商同意)。
6.1.2因来料不合格退货,若因退货造成生产停滞时,按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
6.1.3来料不合格以及物料上线发现不合格,供应商处理不及时而导致产品二次上线所耗工时由供应商担当.
6.1.4当发生供应商提供物料,因质量问题引起生产部门生产阻碍时,由品管判定并反馈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派人跟线处理,当供应给商无法处理时,同意公司生产部门处理时,由PMC部门核算的异常作业工时,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6.1.5 因供应商提供的订货物料质量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赔款,造成公司损失时,由PMC部组织相关部门评审对其影响程度进行核算后索赔。
6.1.6经IQC检验不合格批、退订货物料等须经供应商返修加工后重新使用的物料,在供应商完成返修加工,重新提交时,须重新检验,需在外包装箱或物料标示卡上注明“返工品”。否则按6.1.1条款进行处理。
6.1.7以上条款中发生的索赔,由品质部发出书面《来料异常跟踪单》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必 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回复,超过三个工作日的,视为供应商承认《来料异常跟踪单》中的所有内容,经供应商明示或默示确认后的索赔直接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
6.1.8正常情况下的不良品及失效品由供应商包退包换。
6.1.9产品质量赔偿费用标准:
6.1.10直接损失费,按产品报废计算.
产品损失费=不合格品数×(单件不合格品报废价值+相关产品报废价值)
6.1.11间接损失费=人员加工费+材料消耗费+停工损失费+验证费+客户索赔费
*人员加工费=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