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NO.: XH/QSPZ(11
总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0目的
规范物业管理公司夜间物业管理保安服务工作,提高对夜间紧急事件的快速处理能力,确保物业管理服务处于24小时受控状态
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总值班管理人员的夜间值班管理工作及不定期外巡工作
0职责
3. 1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安排公司总值班工作;
3. 2公司副主管以上人员管理人员负责轮流值守管理工作;具备外巡条件的经理级别管理人员负责夜间市内各管理点巡查工作;
3.3品质管理部负责总值班管理监督、汇总工作
4. 0程序要点
4. 1总值班管理工作时间为晚上八点至次日早上八点,值班管理人员须到现场进行检查,每班次检查巡视次数不得少于2次
4. 2当值管理人员应确保自己的行动电话或传呼等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每天下班时间后将公司电话转移到自己的行动电话或传呼上,以使公司物业管理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4.3当值管理人员应于晚上10点之前到达值班现场,在值班过程中应巡查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员工值班情况,检查公司车辆停放情况,以及防火、防盗设施、设备等运行情况,有无事故隐患等
4.4当值管理人员应于10点之前开始首次巡查工作,并于夜间12点后再次对各岗位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巡视,检查各岗位、各部门当值员工履行职责情况、相关记录、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发现的异常和问题,以及员工违纪现象,应现场予以纠正,并填写《总值班日志》,由各岗位、部门当值员工签字确认
4.5当值管理人员的巡视地点包括:
收发室;
办公楼大厅;
营业厅;
汽车停放场
4.6当值管理人员须检查相应岗位值班记录的地点包括:
收发室;
办公楼大厅;
营业厅;
汽车停放场;
地下停车场;
地下自行车场;
综合楼
4.7当值管理人员须电话检查相应岗位值班人员工作情况的地点包括:
消防值班室;
枢纽楼地下室
4. 8 总值班外巡工作一般应在0点后进行,重点检查市内各管理处当值员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负责处理违纪行为,并将各管理处巡视情况如实填入《总值班外巡记录》,由该管理处当值员工签字确认
4.9 当值管理人员应在值班中尽职尽责,及时处理公司夜间发生的各种问题,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应按公司相应应急事件处理预案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总经理请示、汇报;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须详细如实填入《总值班日志》或《总值班外巡记录》中
4.10当值管理人员在值班时应始终在公司现场,不得无故离开公司,不得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
4.11值班次日9:00前由品质管理部到总值班室收取该班次《总值班日志》、《总值班外巡记录》,并由品质管理部归档保存,保存期暂定1年
4.12对于《总值班日志》、《总值班外巡记录》中的异常问题和员工违纪记录,品质管理部负责电话通报该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各部门、各管理处应积极处理整改,并在3日内将处理整改结果报品质管理部
4.13品质管理部于每月底将总值班记录及处理整改结果分析汇总,报人力资源部进行绩效考评和总经理审阅
4.14本规程作为总值班管理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XH/QR-PZ026《总值班日志》
XH/QR-PZ027《总值班外巡记录》
XH/QR-PZ028《总值班排班表》
XH/QR-PZ029《总值班日志汇总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关于总值班设置呼叫转移的通知》
《关于加强总值班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