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海底捞工程协议
1. 总则
1.1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时,下述技术条件是交房的基本条件,若甲方未达到本协议要求,双方依据主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1.2 此工程技术条件所提及的双方工程范围及内容,除特别说明之外,均由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
2. 建筑、结构及装修
2.1 房屋交付标准:
2.1.1甲乙双方交接房屋时,甲方保证乙方租赁区域达到如下标准:
2.2 甲方完成项目的标准:
2.2.1 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装修由甲方完成,标准为:地面水泥压光,墙面和天花为大白,灯具为应急照明灯
2.2.2 空调机房:地面水泥压光,墙面和天花为大白,灯具为普通照明灯
2.2.3 强弱电井:完成砌筑和水泥抹灰
2.2.4 消防门:甲方按照消防规范要求设置防火门
2.2.5 防火卷帘:甲方按照消防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卷帘
2.2.6 电梯和扶梯:甲方提供两部客梯和2部货梯供乙方使用
2.2.7 地面活荷载:甲方提供租赁区内的荷载量不小于350公斤/平方米
2.3 乙方设计及施工的控制要求
2.3.1 室内间隔墙:由乙方完成
2.3.2 管井:甲方按现有的建筑平面完成排风、消防排烟、排油烟、补风、空调风井、空调水井等的土建管井。乙方按井道的位置完成相关的设计和施工
2.3.3 店招:甲方同意将乙方将租赁标的的外立面相应位置(具体位置见附件)作为乙方店招在乙方租赁期内无偿使用,灯箱电源及灯箱开停时间由乙方自行控制。如果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广告位因为非乙方原因而被拆除,甲方须提供同等面积的其他广告位供乙方使用。该广告位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2.3.4 垃圾间及垃圾清运路线:货运通道运送,甲方指定垃圾堆放场地
3. 消防
3.1 乙方的平面规划,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消防规范完成,图纸报甲方备案
3.2 消防系统的设计界面:甲方按照现有的建筑平面设计完成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的设计。乙方根据自己的经营要求,在满足国家和当地消防规范的前提下,(自行聘用有资质的消防设计及施工单位参照一次设计图,由一次设计的干管、干线位置开始完成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应急照明的二次设计
3.3 施工界面:
3.3.1 消火栓系统:甲方完成到立管的施工;消火栓及横管的施工由乙方根据二次设计图完成
3.3.2 自动喷淋系统:甲方完成一次设计的喷淋立管的施工,喷淋干管、支管及喷头由乙方进行二次设计和施工
3.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为乙方预留报警点位,租赁区域内部的设计及施工由乙方完成
3.3.4 消防防排烟系统:甲方按一次设计预留管井;乙方进行二次设计及施工
3.3.5 消防广播:甲方在弱电井内预留消防广播接线端子箱;乙方负责租赁区域内消防广播的二次设计和施工。或者乙方可通过租赁区内背景音乐系统紧急情况下切换为消防广播
3.4 乙方有权选择甲方指定的消防单位或者自行聘请其他消防单位进行消防系统的施工,乙方按消防规范及经营需求完成各消防系统的施工后,乙方的消防网络须接入甲方的消防控制室的消防主机,由此产生的具体费用由乙方和甲方指定的消防单位自行协商,甲方和物业公司不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乙方系统完成后,需通过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