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要货数量以每月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双方签字认可的图纸与样件。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纸箱包装,不回收。________
四、交货时间:供方接收需方订单后十五天内发货。
五、交货地点:需方工厂,运输方式:汽车物流或铁路快运,运费由承担供方支付。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发货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品质异议,逾期未提出异
议视为合格。
七、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供方累计供货伍万元作为铺底资金,铺底资金以外的账款在需方收到供方税票后的当月全额支付,若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铺底资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半年后的第一个月内全额退还。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供方承诺所提供需方的产品自交付之日起计算,产品质量保证期为180天,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需方有权随时要求供方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其产品产生的三包索赔费用。若属需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供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需方应承担供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九、合同的修改: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端的解决: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由受损方选择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到期后双方可继续续签。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执行。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供方
单位名称:合肥波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
玉兰大道16号
法定代表:马少波
委托代理人:吕书生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
帐号:2181012010039192
税号:340121713962912
电话:0551-3858910
手机:18755165085
传真:0551-3858902
担保方
担保方愿为需方在本
合同中的未支付价款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
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两年。
名称:
电话:
地址:
。。。。
版权所有: 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2025 客服电话: 0411-88895936 18842816135
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