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出生28天 女:55周岁以下 男:60周岁以下 一、养老年金 每年领取养老金(男:60或65,女:55或60,领取25年)。 二、身故保险金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按被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累计已给付养老年金之和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若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之和已超过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则本公司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给付一倍基本保额,40种重大疾病(与新康终2012相同) 二、恶性肿瘤——额外再给付50%基本保额 三、身体高残——给付一倍基本保额 四、身故——给付一倍保额 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保险期间 生效之日起至国寿鑫裕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