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红天利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一、投保年龄:十八周岁以上,六十九周岁以下(含六十九周岁);二、 :疾病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三、保额分红四、六年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 1、疾病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上述生效日或效力恢复之日以较迟者为准)因疾病导致身故,公司无息退还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上述生效日或效力恢复之日以较迟者为准)因疾病导致身故,公司按下列二项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额;本主险合同的累积红利基本保额。 保险责任 2、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公司按下列三项之和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额的两倍; 2、本主险合同的累积红利基本保额的两倍; 3、被保险人于保险事故发生日前六个月内在购买本保险产品的银行(含各个营业网点)的平均存款余额与六万元的较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