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摘要
我国自1980年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的发展已经
凸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并呈现出跨越式的发展态势。我国个人代理
(管理)体制是1992年由美国友邦保险引入,并迅速被各寿险公司
应用,成为寿险销售的主渠道,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逐步增强以及观
念的不断进步,为个人提供全面保障的寿险业也越来越多的拥有了巨
大的市场。
虽然寿险个人代理(管理)体制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己有上百年的
历史,引入这种体制对我国的寿险业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由于我国起步较晚,又恰处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初期,各种经济
和市场环境等不成熟,各种因素都对这种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产生负面
影响。而止是由于制度本身不够完善导致在实践中产生了诸多问题。
本文从“个人代理(管理)体制存在的法律问题、个人代理(管
理)体制在公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个人代理()体制在外部环境
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寻找代理人体制存在问
题的根源所在;同时参考美国的个人代理人营销制度、日本的保险营
销管理,提出了国外个人代理管理体制对我国个人代理(管理)体制
的启示;结合我国的国情,对我国寿险个人代理(管理)体制转型的
进行思考,本文从“完善法律制度、体制转型方向、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及寿险公司
加强管理”方面提出了体制转型的观点;特别在转型方向中提出了“引
入职员制、成立专业代理公司、成立个人代理公司”进行了详细阐述。
通过本文的阐述也希望引起社会对个人代理(管理)体制引发更
深层次的思考。但因本人理论水平有限,对于个人代理(管理)体制
转型的研究还不够深入,需要不断的学习实践,希望能够提出更为符
合中国个人代理(管理)体制改革与转型的观点,为中国寿险业发展
贡献微薄力量。
关键词:寿险公司个人代理体制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