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 关爱年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年金 每年领取: 138.00 领取次数: 57 共计领取金额 (1): 7,866.00 满期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 满期金 (2): 13,800.00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5岁,保证收益(1)+(2): 21,666.00 分红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非保证收益累积现金红利(3): 28,795.19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5岁,计划总回报 (1)+(2)+(3) : 50,461.19 保障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身故时的交费年数*1.1 最高保障金: 15,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