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天河城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程序1.0 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确保停车场内整齐有序。2.0 适用范围 天河城停车场。3.0 定义修车是指涉及发动机、油路检修,易引起安全、卫生等事故的行为,一般的更换轮胎、简单的检查、突发事件的处理除外。4.0 职责4.1停车场管理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和进出记录。4.2停车场收银员负责按规定的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照卡放行。5.0程序5.1停车场管理5.1.1天河城停车场设东北、东南、西北三个入口,西南、西北两个出口。5.1.2停车场管理实行24小时早、中、晚三班工作制。5.2车辆进场5.2.1当东北、东南、西北入口有车辆驶入车场时,停车场管理员应先判断车辆是否符合入场要求。若符合,须协助车主(司机)取票,指挥车辆进入指定泊车区域;若不符合,则指挥车辆退出。5.2.2不得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不符合入场要求的)包括:超高、超长、超宽、漏油、漏水车辆;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非机动车辆。5.3车辆停泊5.3.1车辆驶入相应泊车区后,停车场管理员须指挥车辆安全停放在指定泊车位,必要时与其他岗停车场管理员取得联系,以便准确指挥车辆停放。5.3.2提醒司机(车主)关锁好车门、窗和熄火,并将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禁止司机(车主)进行与泊车无关的行为,如修车、加油等。5.3.3禁止司机乱鸣喇叭、抽烟、乱扔垃圾。5.4卸货平台管理5.4.1送货车辆入场,停车场管理员应准确指挥卸货车位,并提醒车主(司机)注意小心装卸货物。5.4.2卸货后须指挥车辆马上离开卸货区,如需继续停留则指挥车辆停放到非卸货区,不得占用卸货车位。5.4.3卸下的货物必须马上运走,不得占用平台,因装卸货遗留下来的包装、纸箱、绳等垃圾须督促车主(司机)立即清走,不得堵塞卸货通道;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严禁在停车场、卸货平台吸烟、动火;禁止随意动用消防设施。5.4.4文明装卸,当卸货平台、通道比较拥挤时应准确及时指挥,保证卸货区顺畅有序。5.4.5禁止车主(司机)进行与装、卸货无关的行为。如修车、加油等。5.5停车场巡查停车场巡查根据《停车场巡查工作内容、标准及规程》进行并记录。5.6车辆撬锁车主(司机)因车匙误锁在车内或其它原因需要撬锁的,需填写《天河城停车场车辆撬锁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经审核同意后放行。5.7 车辆离场5.7.1车辆离场时,停车场管理员须指挥车辆离场路线并告之交费地点。5.7.2月租车辆离场时,凭月租卡经电脑收费系统认可,即可离场。5.7.3时租车、军警车、送货车离场时,由车场收银员根据《停车场收费标准作业规程》收取泊车费或办理免费手续后,上述车辆凭票方可离场。5.7.4遗失时租票、月租卡的车辆,则按《停车场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关于遗失票据(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