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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海大酒店部门工作质量检查细则》(20页).rar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餐饮部质检细则 6
第三章 客房部质检细则 10
第四章 保安部质检细则 14
第五章 工程部质检细则 16
第六章 财务部质检细则 17
第七章 人力资源部部质检细则 18
第八章 办公室质检细则 18
第九章 休假 18
第十章 奖励细则 20
第一章 总则
1、 仪容仪表不规范、不戴工号牌者,罚当事人20元。
2、 迟到、早退10分,罚款20元,迟到20分钟罚款5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一年累计五次扣发半年奖金。
3、 事假、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停岗一天扣三天工资,累计旷工十天以上者,按待岗处理。
4、 在工作期间高声喧哗、奔跑打闹,举止行为不检者发现一次,罚当事人30元。
5、 接电话态度、用语生硬,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者,发现一次罚20元。
6、 当班脱岗50—100元、串岗一次罚20元,私自找人顶班一次罚50—100元。
7、 对于背后谈论是非,乱传闲话等影响团结的言行,必须追查到底,并扣罚责任人200—300元,无半年奖金。
8、 本酒店职工相互吵架一次罚款50元,打架一次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以待岗或交司法部门处理,引外部人员闹事或动手打人者,予以辞退并处100—300元罚款,清洁严重者报自发部门处理。
9、 酒店内举行各种活动时,组织人、负责人不到场,罚组织人或负责人50元的未尽责任费。
10、 所有中层领导,必须保证24小时随时联系到,如因打电话不通或无人接等原因找不到人,予以50元罚款,严重影响工作者罚款100元。
11、 对于本酒店员工拿酒店物品,一经发现予以3—10倍的罚款,正式工停岗,临时工辞退,情节严重者予以待岗或报司法部门处理。
12、 各部门员工拾到客人遗忘、丢失物品,必须及时交到办公室,不上交者,一经发现,临时工辞退,正式工按价值5—10倍予以罚款,并予以停岗处理。
13、 上班会客、看电视、看杂志、打扑克、玩麻将、睡觉、干私活、聊天者罚50—100元,清洁严重者予以停岗处理。
14、 未经总经理及部门经理同意,私自进公共物品送人或外借,根据损失情况罚100—300元。
15、 接受处罚态度不端正、不服从总经理、部门经理或顶撞领导,予以停岗或待岗处理,并予以100—500元罚款。
16、 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喝酒或带酒上岗(馆内接待除外),发现私自喝酒一次罚款200元,带酒上岗一次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停岗。
17、 各部门员工出入大院必须下自行车,发现一次不下者罚款20元。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违停者罚款20元。
18、 广大员工不得从后门出入,发现一次罚款50元,后门房对出入员工不报者,罚款30元。
19、 与宾客争辩者,发现一次,(视具体情况而定)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停岗或待岗。
上班时不查看设备或发现后不填维修记录不及时通知维修人员,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罚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