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天悦汽车服务公司日常办公管理制度》(16页).rar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章可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 范围:
1.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外,依本规则办理。
2.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
雇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须增加人员时,按流程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与部门经理一起去进行招聘。
第四条 新进人员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成绩优良者,可酌情缩短试用时间。
第四条 试用人员如品行不良、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7日者,不发给工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五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缴验:
1.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最近三个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3.区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单位指定)。
4.个人简历一份
5.其他必要文件。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判处刑罚或受通缉者。
2.吸食毒品及代用品者。
3.亏欠公款受处罚者。
4.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未满16岁者。
第七条 员工一经正式雇用,应当与公司签定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