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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普电子公司研发部体系内部控制制度》(doc).rar
FA-XLD-0701:樣品製作作業 XEPEX ELECTRONICS(LUO-DING) CO.,LTD 銳普電子羅定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作 業 程 序 及 控 制 重 點 依 據 資 料
一、 作業程序:
1.業務取得客戶資訊要求製作樣品時,應先確認樣品的規格或要求的材料種類,再開出「樣品製作通知單」予業務部主管審核,研發部收到後,如客戶有提供原圖時,應先依客戶要求的條件先行設計,並同時將相關參數轉換成「制樣工法表」、「材料表」及「新產品製程能力評估表」,而若客戶有提供樣品時,應先行對客戶原樣進行測試或拍照,再行拆樣紀錄在"原樣拆析表"。
2.研發試做樣品時,應先確認材料,如原料具有上、下限特性或可容忍度的情況,於製作樣品時,應儘量取得邊緣值之材料,以了解未來大量採購時,達成客戶品質要求的風險。
3.研發部制樣領料時應登記領料數量於研發部材料清單,制樣人員應根據所領材料數,確實填寫每一樣品的制樣紀錄,無論樣品最終測試結果是否能達成品質要求,其目的在於讓權責主管了解制樣中的問題所在,經權責主管確認後,如恐因材料規格情況,於大量生產時無法達成需求時,應主動更換材料,如屬客戶要求的材料,應請業務通知客戶及後續處理。
4.制樣組於接受樣品訂單時,應先製作一個樣品經研發部課長拆樣確認無誤後始可繼續制樣,樣品製作數量應滿足客戶需求及供FQC人員拆樣分析使用。
5.制樣組於制樣完成後,應於填寫「新產品製程能力評估表」,並判定其難易程度,交由課長分析。
6.新機種量試或首次投產,研發應填寫「新機種首次投產報告」,作為後續生產時之參考依據。
二、 控制重點:
1.樣品製作是否均依據樣品製作通知單。
2.制樣組是否完整紀錄樣品製作過程中的合格與不合格紀錄,交由權責主管判定規格及材料特性。
3.新機種評估是否確實。
1.依據資料
1.1開發與設計作業程序
1.2送樣承認作業程序
1.3紀錄管制作業程序
1.4新機種投產作業規定
2.使用表單:
2.1樣品製作通知單
2.2原樣拆析表
2.3草圖
2.4研發部材料清單
2.5工法表
2.6測試報告
2.7新產品製程能力評估表
2.8新機種首次投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