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2010年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专题培训教材》(131页).rar
学习几个新文件
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
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发布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处理的股权投资损失,按照本规定,准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