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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钢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页).rar
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事故发生,维护职工安全与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实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分厂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人人关注安全,事事保障安全",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企业安全生产最高领导机构。全面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公司安全科是企业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在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厂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并向总经理(厂长)负责。安环科的负责人由公司任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三、各分厂、车间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车间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厂、车间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本单位领导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四、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班(组)长为本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
五、公司各部门对职现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职责划分:
<一> 办公室安全职责: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承办公司安委会会议的组织、会议记录、督办事项反馈工作,协助公司领导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并做好工伤事故处理的协调服务等工作。
<二> 生产部职责
1、安环科向总经理负责,并在生产副经理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和报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制订、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