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家润多超市厂商合作意向书》(doc).rar
家润多超市厂商合作意向书
(一) 协议项目:
双方共同合作杜绝一切商业贿赂.
(二) 协议之缘由:
由于商业贿赂在工商业界是一种极为普遍之现象,此种败坏社会风气之恶习,有赖于交易双方决策阶层坚定之决心去杜决一切商业贿赂.基本此理由,与可能合作厂商(以下简称厂商)必须签订此意向书,杜绝一切商业贿赂,让彼此双方在"诚信的原则之下,发展正常之商业关系,永续合作,成为真正的事业合作伙伴。但本协议之签订,并不代表家润多公司必定会与厂商有商业合作关系。
(三)商业贿赂之定义:
商业贿赂系一般厂商为获取立即未来之订单或商业合作关系,而对家润多公司之任何员工给予个人或少数人之"回扣"、"退佣"、"招待"、"娱乐"、"置业"、"就业"、"国内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他一切对家润多公司员工个人或少数人物质或精神上直接受益之开支。
(四)商业贿赂之例外情况:
下列情况将不被视为商业贿赂:
1、双方"经理级"以上之干部因业务需要而餐会,经理级以上干部得派餐会人员。餐会后不得有其他任何性质之娱乐,否则视为商业贿赂。
2、家润多公司职工拜访厂商,厂商招待简便之餐点。(餐点之价值以每人不超过人民币50元为原则)
3、厂商给予印有厂商商标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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