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2010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培训课程讲义》(38页).rar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施朝阳
2010•1•14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政策。
这是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是一项重要惠民政策。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面临的问题
以前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就业,只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移统筹基金。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面临的问题
面临的问题:
一是户籍限制。
二是异地权益不认账。
三是不愿承担退休责任。
四是农民工退保。
五是办理不方便。
二、解决关系转移问题的思路
主要指导思想:将维护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放在首位,实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无障碍,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