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08年年度报告》(26页).rar
重要提示
本报告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
中国证监会2005年2月23日对本集合计划出具了批准文件(证监机构字[2005]24号文《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但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参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管理人、托管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托管人已于2009年 03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告。
本集合计划200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管理人。托管人保证本报告中所载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报告中书中的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本报告中书中的金额单位除特制外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起至时间: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