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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组长:周润开(市政府)
成员单位:
陈惠超(市国土房管局)
梁泽强(市建设局)
欧雄(市规划局)
吴坤满(市发展改革局)
袁明安(市国土房管局)
黄丽娜(市建设局)
阮春杏(市发展改革局)
巫元(市规划局)
项目总师:柯有五高级规划师
项目负责:吴青苗城市规划师
设计人员:梁航城市规划师
宋济万城市规划师
周礼坤城市规划师
关丽华助理规划师
编制协助人员:
赵科熙助理规划师
李鑫助理规划师
唐习龙工程师
邹正工程师
郑玉云建筑师
赵学伟建筑师
张如涛建筑师
李美麟实习生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 则 3
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 4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方针 4
第四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7
第五章政策与策略 9
第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3
第七章附则 14
附 表: 15
表1:中山市“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15
表2:中山市各镇区“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15
表3:中山市“十一五”期间住房用地年度实施计划 16
表4:中山市“十一五”期间各组团住房用地年度实施计划 16
表5:2006-2007年中山市经济适用房(含廉租房)用地安排一览表 1
第一章总 则
为配合“十一五”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落实,实现建设“适宜居住,适宜工作”的总体目标,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和《中山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为依据,按照国家和中山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与《中山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共同承担对全市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本规划的规划区为中山市行政辖区,陆域总面积1800.14平方公里,海域总面积176平方公里。其行政建制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火炬开发区、小榄、南朗、三乡等24个镇区。
本规划的规划年限与“十一五”规划一致,为2006-2010年。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以及图件。
本规划是中山市近期住房建设安排的依据和准则,也是加强城市建设监督管理的准绳。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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