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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细则分为三部分:(一)基本条件的评审;(二)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考核评审;(三)业绩考核评审。
三、本细则中每一项评审内容按符合、有缺陷、不符合、不适用四种结果进行评定。其中“不符合”是指不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有缺陷”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进行控制,但控制得不完善、不全面;“不适用”是指该评审要点不适用于该单位申请的项目或被抽查的设备。
四、评审报告中评审结论分为:具备条件、不具备条件。
五、评审结论的判定原则:
(一)具备条件:
1、单项评审结果全部符合。
2、单项评审结果中重要项目(注#项)全部符合、非重要项目(未注#项)存在不符合和有缺陷项,但不得超过5项并认为最长20天内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二)不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达不到具备条件要求。
六、评审第二部分时,应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申请项目范围内已完工设备的全部文件,以该流动式起重机维修过程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情况为主线进行评审。存在不适用项时,应随机抽取其它有代表性设备相应项目执行情况的记录,确认该项评审要点是否满足规定。
一、基本条件的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价方法
#1.
机构
营业执照
1.1查看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核对注册资金应与申请项目范围对应要求相适应。
现场核实。
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
税务登记证
1.2查看企业税务登记证应齐全,正本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应有独立的财务帐号。
法人条码证书
1.3应有法人条码证书并记录企业法人代码。
#2.
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
2.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及流动式起重机维修的政策和规定,了解有关标准,明确本人的岗位职责。
检查文件及现场座谈,进行书面或口头考试。
同一个人可身兼质量检验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两职,但必须同时具备两职的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代表不可兼任质量检验和安全检查人员。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员、技术人员、质量和安全人员、作业人员用工符合劳动用工政策要求(合同、保险等)。
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要求判为不符合。
技术负责人
2.2应在本单位管理层中任命一名技术负责人,其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掌握政策法规与标准情况等,应能满足规则和《基本条件》中相应级别的规定。
技术人员
2.3各类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相应级别的规定
质量和安全人员
2.4质量检验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相应级别的规定
作业人员
2.5各类作业人员的数量及其资格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相应级别的规定。
#3.
基础设施提供
工作场所
3.1企业应具有满足流动式起重机维修需要的工作场所,且维护完好。办公场所应满足相应级别的规定。
按企业申证范围检查工作场所的最大能力。
按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施工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施工能力。
现场任意抽查施工设备和工艺装备各3台,其施工能力通过现场施工进行验证。检查其现有检测设备的检测能力(按附件一《流动式起重机维修单位必备工具和设备》进行现场核实)。
抽取2-3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验证检测设备能力。
对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申证规格要求的判为不符合。
施工设备和工艺装备
3.2企业应具有满足《基本条件》中相应级别规定的施工设备和工艺装备。
3.3施工设备和工艺装备应与施工能力相适应。
3.4施工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工艺要求。
检测设备
3.5企业应具有满足《基本条件》中相应级别规定的检测设备。
3.6检测设备应与施工能力相适宜。
3.7检测设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检验要求。
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价方法
1.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总
要
求
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存。
1.1企业应形成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文件、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文件;应经过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
1.2质量安全方针和质量安全目标应包括维修质量改进、安全施工改进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内容;全体员工应理解质量方针和安全方针。
1.3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应分解到企业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应可测量;应与质量方针和安全方针保持一致。
1.4质量管理手册应包括:
a)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
b)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安全管理手册应包括:
a)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增、减的细节与合理性。
b)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度。
c)各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d)为安全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e)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通过审查企业的正式文件和座谈寻找客观证据。
1.不符合---
a)未按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b)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无效;
c)未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d)质量目标未进行分解;
e)未提供质量手册;
f)缺少规定的程序文件;
g)缺少大部分过程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况。
1.5企业应建立(质量与安全并重):
a)文件控制程序。
b)记录控制程序。
c)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d)质量问题控制程序。
e)不安全因素控制程序。
f)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g)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h)事故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6企业应明确施工方案编制、外采购部件、施工、质量检验和服务等过程,并建立为确保上述过程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1.7针对影响施工安全的外包过程,应明确对其实施控制的要求。
通过审查企业的正式文件和座谈寻找客观证据。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价方法
2.质量与安全
管理职责
职责、权限管理者代表管理评审
2.1应以文件形式明确企业机构及其职能分配;应以文件形式明确企业内部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文件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
2.2各岗位有关人员应了解其职责。
2.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指定管理者代表;应以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2.4管理者代表应了解并履行其职责和权限。
2.5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企业规定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结果应包括与体系有效性的改进或产品的改进或资源需求的变化;应保存管理评审的记录。
检查文件规定,并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和主要岗位有关人员集中或分别座谈了解职责沟通及履行情况。
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座谈了解管理评审情况并检查管理评审记录。
1.不符合---
a)无文件规定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
b)各岗位人员不了解其职责、权限;
c)未进行管理评审或管理评审结果无改进决定。
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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