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槽板配线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鲁DQ-051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 工 单 位
项目经理
分 包 单 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1 槽板配线的电线连接
第16.1.1条2 槽板敷设和槽板阻燃检查
第16.1.2条
一
般项目1 槽板外观和槽板固定
第16.2.1条2 槽板盖板、底板的接口设置和连接
第16.2.2条3 槽板的保护套管和补偿装置设置
第16.2.3条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
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说 明
主控项目
1、槽板内电线无接头,电线连接设在器具处;槽板与各种器具连接时,电线应留有余量,器具底座压住槽板端部。
2、槽板敷设应紧贴建筑物表面,且横平竖直、固定可靠,严禁用木楔固定;木槽板应经阻燃处理,塑料槽板表面应有阻燃标识。
一般项目
1、木槽板无劈裂,塑料槽板无扭曲变形。槽板底板固定点间距应小于500mm;槽板盖板固定点间距应小于300mm;底板距终端50mm和盖板距终端30mm处应固定。
2、槽板的底板接口与盖板接口应错开20mm,盖板在直线段和90°转角处应成45°斜口对接,T形分支处应成三角叉接,盖板应无翘角,接口应严密整齐。
3、槽板穿过梁、墙和楼板处应有保护套管,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槽板应设补偿装置,且与槽板结合严密。
检查数量:主控项目抽查10处,少于10处,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抽查10处,少于10处,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见本规范第28.0.7条。
判 定:应检数量全部符合本规范规定判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