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交底
单位工程: 编制日期:2002年 月 日
分项工程
名 称
装饰工程
部位
室 内
负责部门
工程部门
作业内容: 内墙面及顶棚抹灰,楼地面。
交 底 人
签 字
作业班组
名 称
施工
期限
2002年 月 日
~2002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施工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经检查符合安全规程后方可施工。
使用的高凳上铺设的跳板不得少于三块,跳板端头伸出长度以200为宜。在两张高凳组成的操作平台上限1人上架,且平台上不能多于2桶灰砂。
室内照明所拉的电源线不得拖在地上、不得有破损或线头裸露,非专业电工不得私自拉接照明线,需经常移动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胶电缆线。
室外架子拉结伸入室内加固的杆件不得随意拆除,如需拆除必须向施工工长请示。
室内粉刷时不得向室内预留洞内或室外乱丢乱倒杂物或垃圾。
建筑物的入口处必须有安全防护棚,楼梯临边必须设置栏杆防护,室内楼面上的洞口在25~50cm的必须加盖板封闭,洞口在50~200cm的必须加设栏杆进行防护,洞口边长大于2米以上的按阳台临边进行防护。
室内粉刷的落地灰及时清理回收使用,保证现场文明施工。
操作人员不得在室内大小便。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班组人员签名: